特困人员(含社会散居孤儿、重点困境儿童)、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,其身份由医保部门通过共享民政部门认定信息实现自动识别。上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,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识别救助身份,对符合规定费用实现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按规定向居住地所在镇(街道)提出救助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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